向導游收取“人頭費”將嚴懲


本報訊 (記者程嬌)記者從省物價局了解到,根據《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為解決旅游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規範旅游市場秩序,扎實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我省價格、旅游、工商等部門近日起開展為期4個月的旅行社經營和價格行為重點整治。

據悉,此次重點整治的主要任務是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嚴厲整治旅行社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旅行社組接旅游團隊不按規定與組接社或游客簽訂合法規範的旅游合同,不執行旅游統一行程表制度的;旅行社組接旅游團隊不按規定一次性收費,未收任何費用或只象征性收取未達到行業平均成本的費用,旅游行程開始後再次向游客收取合同外費用的;旅行社未經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在旅游合同和統一行程表之外安排旅游行程的,增加自理、自費項目並收費,增加購物活動次數,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的;旅行社向導游收取“人頭費”、“帶團費”和向組團社返還“人頭費”的;旅行社選擇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或者接待服務能力的景區、餐飲、住宿、交通等企業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炒賣客房等10種。

據了解,在整治過程中,我省相關部門將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通風報信、說情開脫、充當保護傘的國家公職人員,強化行政問責,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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